“相比火腿肉,其实我更推荐这家酒店的佛罗伦萨剔骨牛排,从意大利运来的契安尼娜牛腰脊,每一份的重量至少为450克。厨师会用一点橄榄油、盐、胡椒和欧芹作为配菜。”
一位头发花白,精神矍铄的年长男人坐在程仪对面的座位上,注视着对方把一块火腿肉塞进喉咙。
“味蕾舔舐下去,舌尖会有血液燃烧的味道。可要比无聊的熏火腿有趣。”他敲打着手中的书本。
程仪放下叉子,用餐巾擦了一下嘴,抬头看向对方。
“不着急,您看起来饿坏了。先吃,我们边吃边谈。”老人和蔼的摆摆手,就低下头翻动书页。
程仪无所谓的耸耸肩,他用荨麻叶卷了一点火腿肉,开口问道。
“你是这里的酒店领班?”
“听说您是加图索先生的朋友?”对方不答反问。
“对,我是这么说的。”
程仪暗暗打量着对方。
他看起来至少有六十岁了,脸色苍白的近乎看不到任何血色,脸上的法令纹深的如同刀客,眼眸却纯净的好似海洋。
“我叫程仪。”他解决完最后的食物,把空空当当的盘子推到一边。
老人合上书,双手手指搭在一起,垫在下颚下方,蓝色的眼睛里透露出审视的意味。
“程仪。”
这两个字他说的是中文,口音带有一点南方方言的味道,但没有欧洲人平仄音连在一起的怪腔怪调。
“你去过中国?”
程仪瞳孔微微收缩。
“我年轻的时候到过广州和上海,在那里带过一段时间,很有魔力的城市。”对方回答的很坦诚。
“你在皇家海军服役过?四十年代还是五十年代?”
“不,您想多了。我不是和清朝打仗去的。”对方看着程仪不好看的脸色,哑然失笑,“那时候我在美国的公司和十三行有很多贸易往来,到广州是为了去拜访一位叫伍秉鉴的大佬,你知道他吗?”
“伍秉鉴……有点印象吧,好像是一个商人。”
程仪回忆了一下,他隐隐约约在学校里听过这个名字。
好像是清末的富商,似乎不如胡雪岩、盛宣怀这样的巨贾有知名度。
“半个世纪以前,这个名字可是大名鼎鼎。”老人语气中透露着感慨。
“他是十三行中怡和行的东家。整个远东的贸易都和伍秉鉴有千丝万缕的关联。那时候在纽约的港口水手口中,这位中国富商要比纽约市长更加有名,无数人都希望能和他搭上线。每个人都知道,只要能和大清做生意,就有钱赚。而伍秉鉴,他是最有名的官商。”
“所以你们就往东方卖鸦片?”
“别误会,我既不是女王的亲戚,也不是议会的议员,对华战争的法案我又没投过票。我甚至不是英国人。”他苦笑。
“你是……加图索家的……人……管家吗?”
程仪思考着对方的身份,他就觉得这家伙看起来应该不是酒店领班那么简单。
他的穿着打扮就像绝大多数富裕的英伦老绅士那样是现在最流行的正装,那种介于法式男装和现代西装之间的过度装扮,最书面的叫法被称作连体外套,形似猎装的双排扣大衣。
然而,体面衣服下隆起的肌肉和强壮的身形是绝对是绝大多数老头所不具备的。现在的医疗条件,伦敦绝大多数这个年纪的老先生拄着拐杖走段路都会气喘吁吁。
对方看起来状态好的几乎和年轻的小伙子别无二致。
相比于保养得当,延年益寿,程仪觉得是混血种的血统强化了身体机能明显是更靠谱的答案。
“关于我这个老头子的话题已经说的够多了。容我冒昧的说一句,程仪先生,我没有听说朱立亚·加图索的朋友名单中您有这个名字。”对方不准备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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