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做彼得帕克,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有一天,我被一个变异的蜘蛛咬到了,然后我便拥有了超能力。
我拥有了远超常人的视力和听觉,拥有了强大的力量和速度,还可以徒手在墙体上攀岩。
于是我自己制作了蛛丝发射器和蜘蛛战衣,并且穿上他们,成为了一个行走在城市里的超级英雄。
我战胜了很多敌人,从街头混混到变异蜥蜴博士,再到能够毁灭一个城市的电光人,我成为了一座城市的骄傲,成为了这个国家的偶像。
但是,我却并不开心。
因为纵然我拥有了超能力,可以保护这座城市不受邪恶侵扰,但是我却保护不了身边想要保护的人。
把我养大的叔叔本,女朋友的父亲乔治警长,以及……格温。
我眼睁睁的看着格温从钟楼里跌落,而我拼尽全力却最终没能抓住她的生命。
每当我闭上眼,她生命最后时刻眼神里的遗憾和不舍都会出现在我面前,成为我一生的梦魇。
从那天起我便没有再穿上过蜘蛛侠战衣,我也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在穿上蜘蛛侠战衣了。
格温离开我的第108天,我颓废的第108天。
那一天,我如同往常一样起床,坐在电脑边看着梅婶在我高中毕业典礼上的录的格温的发言。
‘像这么美好的一天,我们会充满希望。’
‘但也有时会绝望,有时候会孤独,这时候我们最需要希望,无论有多么绝望,无论有多么迷茫,你要向我保证,要心存希望,不要放弃。’
‘经历一切之后,你要学会更坚强。我希望你成为大家的希望。人们需要希望,即使失败,这不也是生活吗……’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段发言之后,我感觉这是格温特意跟我说的,即使在天上,她也看到了我的颓废和迷茫,想要让我重拾对生活的热爱。
那一刻,我知道我不能再继续颓废下去了,我要振作起来,我要……
找到格温!
虽然格温在我眼前离世,但是我相信,我一定能有办法找到她的。
然后,我就出现在了一个新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我见到了本叔叔,乔治警长,还有格温,没有蜘蛛侠的出现,他们都过的很好。
终于,我再一次见到了格温,一头金发、大大的眼睛,她依然还是那么好看,哪怕她现在只有十岁。
是的,我不仅穿越了空间,而且还穿越了时间,这个世界的格温只有十岁,同样,这个世界的彼得帕克也只有十岁。
我租住到了格温家的隔壁大楼,每天只要能在窗户上看到她,我就很开心了。
我不知道我能在这个世界待多久,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这个世界能够忽略我的存在,就当我没有来过好了。
当然,如果可以,我希望还是能多呆几年,守护着格温长大,因为这个世界好像跟我之前的世界不一样,这里有好多超级人类。
我刚来这个世界一个多周的时间,就遇到了好多超级人类,还跟其中的一个一起住了好几个晚上。
这个人叫做乐夏,我来这里之后没几天就遇到了他。
那天我听说乔治警长晚上要突袭一个有武装分子的码头,我便跟了过去,想到如果有危险的话,可以暗中帮他一下。
可是没想到却遇到了正被一个女杀手追着打的乐夏。
出于习惯,我救了他,紧接着便卷入了一系列的事件之中,不过这并没用让我感到不舒服。
相反,重新在城市的夜空下奔走,我感觉了到体内血液沸腾的声音,或许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吧。
也许,在离开之前,我应该留在这个城市里,像之前那样,成为这个城市的蜘蛛侠。
或许这样,这个世界的彼得帕克就不会成为蜘蛛侠了,也就不会引起格温的注意从而两人成为恋人,也就更不会有后面的悲剧发生。
珍爱生命,远离蜘蛛侠。
“所以,你是从未来穿越来的?”乐夏真的快要原地爆炸了,合着我不是这个世界唯一的穿越者,还有一个重生的蜘蛛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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