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直播的那些日子
超小超大

第二十九章 集体逃离 (4-1)

李云成发现这人多了,事儿多了,总会出现有意思的人,有意思的事儿!

李云成的无人机一直巡视着队伍,当看到两个人突然打起来的时候并没有自己过去。

毕竟那样就格调太低了!

看着那两个人的火长问询。

“谁先动的手,又是因为什么动手的?”

一个士卒手上拿着一封家书,珍惜的折叠好。

“我先动手的,我阿妹这给我俩的信,我让他把写给我的那部分裁给我,他不同意!”

然后两人打架大舅哥就把信抢到手里直接自己全部私藏了。

就是两人手劲太大衣服都扯破了,棉衣的棉絮都漏了出来。

火长直接就罚了两人一人一套衣服钱,还要多轮值做饭一次。

那个守护信件失败的士卒挨了打还不死心的想把信件抢回来,毕竟心上人写的信千里迢迢才收到,下一封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

“那我那半封裁给我吧!”

李云成好奇为什么不一人写一页信,这样就不用裁剪也不用争抢。

“笔墨纸都贵,这些士卒们大多不识字,他们的家人同理,所以信件都是花钱请人写的,再让人一路带来更是花费不少,就这一封信并不比肉价便宜。”

晨娘如此跟李云成解释。

所以还是现代通讯手段方便快捷还省钱,只要有流量或者无线网,跟人能随时随地聊一天。

李云成有手机,就是在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信号,也不会有任何基站卫星发射信号,如果他想跟远在其他地方的人联系,恐怕也只能考写信了。

“那这些信件是有士卒专门传递的吗?”

“只有将军们的是,士卒也只能是到了一处地方,安稳下来后才能往外传递信件,你说的应该是他们在长安时收到的,可能那个人才舍得拿出来两人看,之前可能也是怕被抢吧!”

这段话槽点太多了,不管是隔了这么长时间才拿出信件,还是不舍得把信裁开,因此被大舅子暴打一顿还没保住信件,李云成觉得自己手下的这个兵思维绝对有问题。

因为信件李云成又想到了自己每天都痛苦的一件事。

识字写字!

晨娘每天都盯着他学二三十个字,写也是拿着树枝在地上画。

这还是光学怎么读和怎么写,没学毛笔字呢!

想到大学时也有书法课,李云成曾经就被老师说,“仿写能仿像,就是记不住!”

因此他也只是像现代写硬笔字一样写出来,字也挺好看,就是他能百分百确定一拿毛笔那就是原形毕露,肯定是一手的丑字。

这么一想就想到了当时老师一个保温杯上课前喝两口,下课后就端着杯子轻飘飘的走了,感觉特别的潇洒。

上课不用看教案,随意就能用粉笔在黑板上写出毛笔字的效果,也是很厉害的了。

李云成发现时空能量给了他强健的体魄却没给他一个超凡记忆的大脑。

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就算学过很多历史,拥有很多现代知识,如果不寻求助理团和网友们帮助,他可以说是没有任何手艺和技术能拿出手。

既不能手搓炮弹,也不能口吹玻璃!

没有开金手指之前,让他去种地恐怕都不知道怎么种,什么季节种什么也有可能弄混。

人家书生十年寒窗还能通晓古典经义,一手好看的字体,能抄书代写信件。

他在古代就是百无一用只能饿死的份儿了。

李云成现在都有点想以后谁能统一领土了,建议人家皇帝用简体字了,不过这就是完全的痴心妄想了。

“殿下,我们已经到了离据邺五十里处,将军传令安营扎寨,”有士卒过来传令。

“你们安排下去吧!”

李云成带着晨娘绕着营地转了一圈。

据邺有一条贯穿城北和城东的河流是漳河,李云成他们的大军就在城东驻扎,打水也是从漳河里打取。

看到这条河,忍不住想到历史上的水淹城池的历史记录。

我在古代直播的那些日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百发小说网http://www.baifabohui.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相关小说

会穿越的佣兵 连载中
会穿越的佣兵
丁丁食红豆汤
为钱所困的退伍战士陈斌远渡重洋,加入外籍兵团,却不想因此开启诸天士兵教学系统。从此陈斌在《美国狙击手》中学狙击;在《战雷》中学习布、排雷;在《黑鹰坠落》中学习巷战技术.......
19.8万字10个月前
三国,我开局娶皇后 连载中
三国,我开局娶皇后
二道青
正当三薪堆考古进行的如火如荼之时,刘茂看到那面巨大的黄金面具,却被一股神奇的力量所吸引,醒来已经到了中平六年。 穿就穿吧,人这一生若不穿一回,岂不是遗憾? 但现实可不是那么简单,我穿越而来的开局,却是来到三国,开局娶皇后! 刘茂如是说。
33.0万字8个月前
这个皇子要上天 连载中
这个皇子要上天
十里长安街
这是一个不存在历史中的朝代。 这也是一个精神资源贫瘠的朝代。 这个朝代,没有李白,没有杜甫。 这个朝代,也没有孙膑,没有孔明。 但是却有一个穿越过来莫名当了一位皇子的温如言。 无心皇位,因不满天子赐婚而逃婚,却不料,各种暧昧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新手写书,写作手法,人物描写,情节把控都不到位,毒性很深,非百毒不侵者不要入内。 若偶然误入此处,还请各位看官口下留情,骂我就好,不要涉及家人..
190.0万字8个月前
超级大酋长 连载中
超级大酋长
赫墨
为了部落! 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170.8万字8个月前
那年那酒那些人 连载中
那年那酒那些人
太守知归
你无意中在历史书上划得几行,也许是别人波澜壮阔的一生。里面曾有过少女怀春心事含羞欲语,也有过少年鲜衣怒马绝代风华。千古兴亡多少事?悠悠。不尽长江滚滚流。
3.9万字8个月前
战争测试员 连载中
战争测试员
尘章
甲:我死了? 丁:没有,你还活着,不过我们救了你,所以你的肉体和灵魂归我们了。 甲:灵魂可以给你们,肉体不行。 丁:那我们送你回去火化好了。 甲:你们真没幽默感,我同意了。 丁:你好好干,任务完成了,你也就自由了。 甲:什么任务。 丁:测试战争! 甲:我可是和平主义者。 丁:巧了我们也是。
30.4万字8个月前